可转让的债权有: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一般情况下可以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符合条件。债权转让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一般来说,债权可以转让,但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话,债权不得让与:(一)依合同性质不得让与的情形。它主要指以下几方面,第一、一些与人身密切相关的合同权利不能让与。第二、债权让与会实质性地改变债务人的义务或增加债务人承担的风险的,不能让与。
下列债权不得转让:(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比如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的债权。(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果转让上述债权的,转让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行为。
可以转让的情形:除了法定不可转让情形其他情形都可以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可以,但是要通知保证人和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查封的债权可以转让。被执行人将被查封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需要经过申请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的许可。若私下自行转让并且有第三人占有相应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
质押债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需要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才行,因为质权人是应当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不可以毁坏和擅自处分。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