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儿子打骂父母也不能与父母断绝关系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严重伤害可以剥夺其监护权。
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即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第二类是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的解除的。
1、断绝关系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2、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是无法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的,除非自己的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那么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才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依法消除。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1、子女不管如何都不能和亲生父母断绝关系。2、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所以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不能断绝的,但收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子女是不能断绝关系的。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
父母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然而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却是无法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
1、法律上父母不能与子女断绝关系,但属于收养关系的除外。2、根据相关规定,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但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依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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