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4、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5、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服务;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职能: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4、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5、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服务;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了设立养老的条件,包括:(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公证法》第八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等。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