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与母公司之间是被控股或被控制经营管理的关系,也就是它的全部或者部分出资由母公司持有和控制,除此之外,子公司同其他公司在法律地位上没有什么区别,仍然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独立的公司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与母公司之间是被控股或被控制经营管理的关系,也就是它的全部或者部分出资由母公司持有和控制,除此之外,子公司同其他公司在法律地位上没有什么区别,仍然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独立的公司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成立子公司的流程如下:(1)股东签订组建公司的合同,明确各方的出资、责任、义务等。如果要设立的子公司是全资子公司,那股东就只有母公司一个,就不需要签订合同。(2)确立公司住所。(3)核准名称。(4)制定公司章程。(5)办理入资手续。(6)会计师事务所验资。(7)召开股东会。(8)申请登记。(9)刻章开户。
核名,编写“公司章程”,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办理税务登记,去银行开基本户;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
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分公司的设立流程是: 1、准备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注册资金; 2、申请核准公司名称; 3、申请分公司的设立登记; 4、予以登记后,领取营业执照; 5、开立银行账户; 6、申请税务登记; 7、刻章。
一、需要子公司名称核名;二、租房;三、编写“公司章程”;四、刻私章;五、申领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六、刻公章、财务章;七、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八、去银行开立子公司基本账户;九、办理子公司税务登记。
母公司设立子公司不算分立,属于开设新公司。而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不属于法人企业,所以分公司是不可以设立子公司的,只有母公司才能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设立子公司与设立分公司不同,设立子公司与设立公司程序、材料相同。主要是公司章程,股东信息,名称核准证明,首次股东会决议,董事、监事、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详情咨询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