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2021.10.17 综合 153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基本情况登记在登记簿上,并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颁发使用权证书。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经登记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登记生效的原则。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目前的规定当事人不需要签订合同,而是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形式,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划拨土地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是否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建设用地使用权灭失等情形。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后,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李键键律师 2019.09.02 2044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的。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王灿律师 2018.12.05 2024人看过
  •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包括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李荣梅律师 2023.03.06 390人看过
  • 复婚是否要办理登记手续

    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李姗姗律师 2018.11.28 1196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注销登记由出让人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后,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张保明律师 2019.06.25 421人看过
  •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怎样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包括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231人看过
  • 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吗

    需要。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其设立、变更、转让需经依法登记。

    张福昊律师 2023.01.18 195人看过
  • 地上权是否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1、不是;土地使用权是所有人拥有使用权,产权是国家的。地上权是指对地上附着物(简称地上物)的所有权,产权归所有者。2、地上权又称“借地权”,是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李荣梅律师 2022.06.13 607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如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聂俊律师 2022.06.23 253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33741

    精选解答
  • 148950077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否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质押
    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正常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考虑使用期限)减损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借款项目的经营风险不需太多考虑。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点主要在于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对抵押物处分收益的支配权上。那么,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否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质押呢?今天,华律网小编为您提供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 菏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于菏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菏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手续
    对于菏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手续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除此之外还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等。关于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哪些要求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范本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土地使用要转让的事情发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要签订转让合同的。那么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形式规定是怎样的呢?华律网通过一个范本为读者进行解答。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