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判缓刑有案底吗
2024.04.24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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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我国没有所谓案底这种称谓。所谓民间所称的“案底”:就是进入个人档案,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在我国,被刑事处罚(判刑)过的,称为有前科;被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等)过的,称为有违法记录。缓刑属于刑事处罚,会有前科,也就是所谓的案底,不能消除,所以十几年前判缓刑也有案底。
- 法律依据
- 《刑法》
- 第七十二条
-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第七十三条
-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第七十四条
-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 第七十五条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第七十六条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第七十七条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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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不可以不承认。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欠条无论过多久,欠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欠条诉讼时效可能会失效。不承认欠条,对方可以选择做笔迹鉴定,这样就可以鉴定出来确实是当事人自己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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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 “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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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十几年前的劳动争议纠纷,超过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年时效期间。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了。
袁超律师
2020.08.28
192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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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了。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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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已过诉讼时效。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孙政律师
2020.06.17
184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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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起诉是要起诉借款人的,如果存在保证人的,债权人也可以选择起诉保证人。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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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十几年了还有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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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但是如果超多诉讼时效,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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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过了十几年还会追诉。如果当地没有报案,看具体情况定,一般的抢劫罪追诉期是15年,过了15年就没事了;如果当时已经报案,不存追诉期,始终有效的。
刘辉律师
2019.08.29
383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