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其所在单位获得的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支付该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接受护理是其基本人身权利的体现,也与工伤事故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自然应当获得必要的赔偿。
对于烟台对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更多关于工伤生活护理费计算标准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劳动发生工伤事故后,造成的人身损害如果比较严重的,就有可能造成伤残,如果伤残比较严重的时候,就有可能需要护理,进行护理的时候就会产生护理费,那么生活护理费的支付主体是谁?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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