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协议离婚要求两边均为完全行动能力人;两边彻底自愿赞同离婚;两边对后代抚育问题达到一致意见;两边对产业和债券债款处理达到一致意见;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许婚姻订立地在内地。
在离婚诉讼中,对离婚后孩子扶养费的支付问题,我国法律并没有区分国内、涉外,而是按照同一套规定处理。但是,在抚养费的支付方面,涉外婚姻纠纷中,法院支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或者按年支付抚养费的可能性更大。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法律规定的法院所管理案件的范围)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我国是有管辖权的。如果公民双方在我国境外可是都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的,这时候,不论是对方在哪,原告或者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需要公证。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以下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双方的照片。
在保函中对司法管辖进行明确规定。对于国内银行来说选择中国法院最有利于保护自己权利,但是在实务中,强势的保函受益人一般不会接受保函由中国法院管辖,这种情况下选择香港、新加坡、英国等国家或地区法院管辖也是可以接受的。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有关规定;据此,只要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这是属人管辖原则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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