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批结果。
申领人通过网络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的,应当先行申请居住证账号。申领人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账号。居住证账号开通后,申领人可以通过网络申请办证或者查询办证结果。
公民申领居住证,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两张;3、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
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审核:公安内部审核;制证:公安内部制证;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1、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官网查询,网址详见参考资料。2、根据发证日期后延一年:居住证上一般有签发日期,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一年,签发日期后延一年内,就是居住证的有效期。
受理单位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将办证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在区内首次办证。
办理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将《居住证申领表》和办理材料提交给窗口受理人员。窗口受理人员审核材料。窗口受理人员核对人员信息和翻拍材料。拍照。窗口受理人员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发放给办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