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批结果。
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
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审核:公安内部审核;制证:公安内部制证;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受理单位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将办证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在区内首次办证。
跟所在单位咨询办理居住证事宜,是否需要单位参与办理,以及之后的积分申请;审核自己是否已达到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的相关要求。审核自己的社保是否有连续六个月的交金记录,且近一个月必须交过社保,可以到住所附近的社会保障中心打印社保单。
办理居住证申办所需要的材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底色为白色背景)彩色免冠标准照片1张、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房屋租赁合同。
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聘用单位在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
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申请人将材料提交所属辖区公安分局办事大厅或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及时受理、核对、录入、传输、制证。申请人到材料提交地,即所属辖区公安分局办事大厅或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