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与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积分入户手续。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申报入户。年龄35周岁以内的人员,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有深圳社保者满6个月以上的,可以直接入户。年龄35周岁以内的人员,考取深圳市高级紧缺工种证书(70分),有3年深圳社保人员,可以直接入户。
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积分入户的条件根据所在入户城市人口及实际情况而不同。以广州为例,积分入户的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的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申报材料清单:深户申办流程:1、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居住证(在深圳买社保一年以上才可办理且社保不能中断)、社保卡(在深圳需交社保一年以上);2、资格证书或其他加分的证书及填写人才引进信息表等。
(一)具有城镇户籍;(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三)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四)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五)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六)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过程: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及积分材料后,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统确认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