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税务筹划技巧有哪些
2018.12.05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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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以下几种是常用的利用税收筹划成本方法:
1、投资基金 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缴收
个人所得税和
企业所得税,而且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2、
教育储蓄 它可以享受两大优惠政策:一是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二是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的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优惠利率。
3、投资国债 个人投资企业债券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和特种金融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即使企业债券的票面利率略高于国债,但扣除税款后的实际收益反而低于后者,而且记账式国债还可以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在二级市场出卖以赚取差价。
4、购买保险 居民在购买保险时可享受三大
税收优惠:一是按有关规定提取的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不计当期工资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二是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三是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得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 法律依据
- 《个人所得税法》
-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报告编号:NO.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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