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如下:一、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的权利。二、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三、处分权,具体包括下列权利:1、转让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2、投资权。商标所有人可以用商进行出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3、质押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出质,设定权利质权用以担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4、抛弃商标权。四、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商标注册人享有下列权利:一、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的权利。二、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三、处分权,具体包括下列权利:1、转让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2、投资权。商标所有人可以用商标进行出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3、质押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出质,设定权利质权用以担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4、抛弃商标权。四、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如下:1、商标的转让权,即按照法律程序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2、商标的许可使用权,即商标权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并因此而 获得报酬;3、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盖有单位公章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3、清晰的商标图样,每件商标黑白图样十份,如商标为彩色,每件商标请提供彩色图样十份。自然人: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提供具有商标注册申请资质的文件。
商标注册需要的资料:企业申请企业普通商标申请注册需提供: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选择好的产品/类别和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