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那么,商标异议应如何裁定?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异议通过递交商标异议书、商标局裁定等等程序进行裁定。对于商标局不予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人被称为异议人。关于商标异议通过何种程序裁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商标异议裁定会怎样处理?商标异议裁定处理方式:异议不成立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专用权时间自初审公告期满起算,异议人可请求宣告无效;异议成立则不予核准注册。当事人不服裁定可申请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还可起诉,法院会通知对方当第三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商标异议裁定是商标局在充分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意见和理由的基础上,对商标异议成立与否作出决定。那么商标异议的裁定结果有哪些,基本程序是怎样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下面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商标异议裁定有三种结果:异议不成立准予注册,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期满取得专用权;异议成立不予注册;部分异议成立,部分商品或服务准予注册、部分不予注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