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等。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企业简介;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条件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不服的,即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商标复审的时间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评审(具体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 2、附送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驳回通知书》以及寄送《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 3、复审理由、材料目录、证据目录、证据材料一式二份。 4、。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