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1、人身损害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
不属于,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人身损害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人身损害赔偿金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个人的财产,不能执行其配偶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人身损害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大多数情况下属于共同侵权。共同故意的侵权行为、共同过失的侵权行为、共同行为的侵权行为等都认为是共同侵权行为,加害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无过错联系的共同致害责任,是“共同结果”的侵权行为,承担按份责任。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人身伤害或患疾病所获得的人身保险赔偿金,因与该个人有密切关系,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该类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取得一方所有。
人身损害赔偿属于民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