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处理为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人身损害赔偿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现实生活中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人们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常会因为经意和不经意的行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人身损害,导致发生人身损害赔偿民事纠纷,从而影响或破坏既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可以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建议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
首先,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其次,卫生行政部门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再次,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