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暴力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家庭成员遭遇家庭暴力的,可以找社区居委会或者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那么,人身保护令怎么申请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家庭暴力受害人起诉到法院不要求离婚,仅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的案件,法院则可以通过向受害人颁发“人身保护令”,即以民事裁定书的形式责令家庭暴力实施者停止对受害人的侵害,其实质则为本文所涉的民事诉讼中的行为保全,那么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那么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如何审查?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人身保护令申请:向离婚案件受理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保护事项并提供家暴等相关证据。法院72小时内裁定,紧急时24小时内裁定,裁定送达双方。被申请人违反有处罚,申请人可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目的是保护人身安全。

对于确实存在书写困难无法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的情况,可选择口头申请,但应由法院予以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值得注意的是,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管辖权归属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以及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