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人去世了股票怎么继承

人去世了股票怎么继承

2024.05.27 婚姻家庭 2189人浏览举报
解析
当一个人去世后,其股票账户的继承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以下是一般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1、遗嘱法定继承:首先,如果逝者有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指定了股票账户的继承人,那么应按照遗嘱的指示进行。如果没有遗嘱,那么股票账户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2、死亡证明:继承人需要提供逝者的死亡证明,这是证明逝者已故并启动继承程序的重要文件。
3、股票账户信息:继承人需要知道逝者的股票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号码、开户行等,以便与证券公司或经纪商联系。
4、联系证券公司:继承人应联系逝者的股票账户所在的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告知他们逝者已故,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如死亡证明、遗嘱(如果有的话)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报告编号:NO.2024052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6205

    精选解答
  • 30918645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人去世了股票怎么继承
    人去世了股票怎么继承?人去世后股票继承,先确定股票账户信息,办理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法定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继承公证,明确份额。然后带公证书等去证券公司申请过户,非法定继承人可能需额外材料,要确保材料真实按流程操作避免纠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人去世了股票怎么继承
    :1.遗嘱或法定继承:若逝者留有遗嘱且明确股票账户继承人,则依遗嘱执行;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2.死亡证明:继承人需提交逝者的死亡证明以确认其离世,进而启动继承程序。3.股票账户信息:继承人需了解逝者的股票账户详情,如账号、开户行等,便于与券商取得联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父母去世股票如何继承
    你也可以选择把股份卖掉来继承,但这个办法得保证大部分股东都不反对你成为股东,或者全部的继承人也都不打算继承股份了才能实行。这样,公司就会花钱买下你的股份,你也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继承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父母去世如何继承股票
    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股票,先确定合法继承人,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依《民法典》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接着办理死亡证明和继承权公证书;最后带相关材料到证券公司办过户。有争议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 人去世了股票账户怎么继承
    1、首先,如果逝者有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指定了股票账户的继承人,那么应按照遗嘱的指示进行。如果没有遗嘱,那么股票账户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2、继承人应联系逝者的股票账户所在的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告知他们逝者已故,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如死亡证明、遗嘱(如果有的话)等。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帮助。
  • 我家人去世后,他的股票竟然在他去世后,被证劵公司卖出,导致我不能继承此股票可以委托您代理这个案子吗?
    股票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即使证券公司卖出,所得收益仍应为遗产。你有权主张该部分财产权利。请收集相关证据,并保存好和证券公司沟通的记录,必要时起诉解决。
  •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继承人的子女后于被继承人去世,继承人的父亲有权继承吗继承吗?
    你此处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是什么关系?
  • 股东去世几年了,继承人是继承他去世之前的债务嘛?
    你好,如果不继承遗产是可以不继承债务的
  • 父亲去世了,我和妹妹可以继承继母名下的房产和存款、基金、股票吗?
    可以。请描述一下具体情况,我是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请放心。
  • 想问股票继承事宜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有遗嘱的或者需要书写遗嘱的: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生效。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