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户口管理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现在判刑还注销户口,由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犯罪人刑满释放后,可以持《释放证明》和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恢复户口(被判刑入狱时已经注销了户口)。
办理注销流程。审查证明材料→社区民警调查核实→注销户口→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需经办民警签字、申请人签字)→收缴居民身份证。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注销户口因为被注销人员的不同导致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同,但是都需要提交居民户口簿。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需要提交:《注销户口申请表》;《死亡人员通知书》;死亡人员身份证原件等。
判刑后户口不会被注销。公民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者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死刑判决书或者死亡宣告判决书、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根据相关规定,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如果需要注销双重户口中的一个户口,公民应该带着两个户口簿以及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去申请注销,申请注销必须由本人亲自去,否则办理不了。
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注销户口需要的证件,按照不同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一、出国定居人员户口注销:凭出国护照、户口本直接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收缴身份证;二、参军入伍户口注销:凭入伍通知、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