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不追认合同的,撤销或者解除合同时,要通知对方撤销或者解除合同,而通知一般是以书面的形式作出,通知送达后,合同撤销。
我们知道,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超过自己民事行为范围之外与他人签订了合同,就是效力待定合同。对待效力待定合同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取得追认人的追认,二是解除合同,那么如何来解除效力待定合同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才受法律保护的,而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是比较多的,无代理权的人签订的合同,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那么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
合同效力分为很多种,当双方都在合同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表示自己接受这份合同时就带表着这份合同正式生效,并且具有了法律效力,下面华律小编要为您带来的就是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介绍。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