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收养材料: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收养材料。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和审核申请资料;3、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发放或更新证件。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登记证明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和审核申请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发放或更新证件。
1、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2、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3、提交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居住证办理需要健康证,健康证可以到最近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工作单位所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如体检结果合格,即可取得健康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的程序:租赁双方持所需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需要双方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以及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收养人户口簿和身份证;2.夫妻共同收养的提交双方的结婚证,单身收养的提交本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收养人有无子女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4.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5.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非深户失业登记证明要到街道办理,要由本人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失业登记申请。失业登记申请,应当提交《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异地务工人员除外)、社会保障卡,并提供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