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定监护人时,实际上是有顺序的。只有在前一顺序的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明显对监护人不利时,法院才依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综合考虑后一顺序范围内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不能。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这一-规定包含以下三层意思:第一,强调“可以送养”。 当未成年人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可以送养未成年人。第二,在父母尚存的情况下,对于监护人送养未成年人的条件要求是非常严格的。(1)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未成年人的父母必须存在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情形时,监护人才可将未成年人送养。第三,此种情况下的送养主体,只能是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这一-规定包含以下三层意思:第一,强调“可以送养”。 当未成年人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可以送养未成年人。第二,在父母尚存的情况下,对于监护人送养未成年人的条件要求是非常严格的。(1)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未成年人的父母必须存在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情形时,监护人才可将未成年人送养。第三,此种情况下的送养主体,只能是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在父母尚存的情况下,对于监护人送养未成年人的条件要求是非常严格的。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指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等。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