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到法院,但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离婚,需等六个月后再起诉。
你好,如果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您好!按照《民法典婚姻篇》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本人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立案的时候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结婚证以及复印件,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和诉讼费。
一方如果想委托他人代理,可以委托近亲属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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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议或离婚。协议离婚: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三)身份证;(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
1、您好,如果和对方协商离婚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
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