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993年《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可见,“内退“有三个条件即男到达55周岁、女到达50周岁以上,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破产单位职工,也是按照国家规定,到年龄办理退休,没有特殊倾斜政策,除非是国家政策性破产,才可以提前退休。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只有大病医保,没有基本医疗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补足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不缴费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按现行规定,员工请病假的,应支付企业职工病假工资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等。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内退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几个法律要件方可办理,缺一不可:企业富余职工;所谓富余职工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不能正常生产,而无法安置工作岗位的这部分职工。法定的内退条件;法定的内退条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近日有关研究制定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的提法激起极大讨论。对此,有社保专家认为,应该建立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并配套其他医疗保险改革。退休人员续缴医保应统筹兼顾财政部楼继伟部长撰文提出退休人员续缴医保,一石激起千层浪,笔者也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