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破产清算前,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可以对债权债务进行转让。但是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依约定不得转让等情形时不能转让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而具体的费用,应该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从该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获得清偿,同时包括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终止而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债权申报和登记。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七、注销登记。
公司宣告破产的,债权人需要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同时执行程序中止,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人无法从公司得到清偿或者得不到足额清偿,有权向清算组成员要求侵权损害赔偿。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破产前转让了债权的,企业破产后,债权受让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对于企业破产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发生终止的法律效力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应该缴纳到何时,由谁缴纳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而具体的费用,应该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从该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获得清偿,同时包括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终止而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未判决前合同有效如何处理
免费查看法院判决离婚我会收判决书吗
免费查看合同成立未生效法院判决如何处理
免费查看法院可以对破产程序问题作出判决吗
免费查看判决未生效之前的合同效力如何处理
免费查看判决未生效之前的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