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如果债权人提交申请要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那么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是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重组方案的内容包括:(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公司重组后的债权债务应当根据重组方案确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企业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等。
国企破产重组债务由重组后的企业承担。1、法律规定,企业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但是企业在合并前与债权人达成的清偿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对重组后企业债务的承担,可以允许双方通过协商来解决。一般来说破产重整的债务,由企业承担,不会由股东承担。
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企业破产重组后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处理债务:1、债务转移,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就是债权转让;2、债务抵销,如果双方的债务不对等,还没有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要清偿;3、减免债务,减免债务这种债务重组方式通常是企业资不抵债时常用的方法。
企业破产后债务依照顺序清偿。①破产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②共益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等。
企业破产后债务处理如下:(1)公司破产后会有专门的债务处理小组对债务进行梳理;(2)对公司所有资产和债务梳理完成后,开始资产处置及资金回款;(3)根据实际回款的金额对相应的债权人按比例进行资金分配,完成债务清算。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具体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补偿金。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用。4、普通的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
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在检查公司财产并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果公司财产能够偿还公司债务,清算组应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缴纳欠税款并偿还公司债务,并按照出资比例在法人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如果发现公司无力偿债,无法依照破产法清偿了所有债务,则公司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人民法院应当进行改组和综合处理。公司的债务按照破产程序处理。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