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不可以裁掉哺乳期的职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即使是裁员,原则上也不能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如果单位将孕妇辞退,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被裁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女职工怀孕了,除非有重大违纪行为,否则不能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等。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或化学物质作业,抗癌药物、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高处、冷水、低温、高温、噪声、体力劳动、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工作,是可以要求更换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调换工作岗位。对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应当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减轻其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
女职工怀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自然终止。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不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