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谈判属于拆迁工作的核心内容:拆迁谈判贯穿整个拆迁过程,包括裁决受理后乃至诉讼程序中,均存在拆迁协商可能性,无论是城管、税务等方面对拆迁户的调查以及拆迁公司的威逼利诱,其目的都是为了在谈判上掌握主动权,让拆迁户做出让步,属于拆迁实施。
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牛棚拆迁征收补偿标准是:对牛棚场房的价值进行补偿、对养殖人员与牛的临时安置进行补偿、对造成牛棚应停产停业的损失进行补偿、对牛与各类设备的搬迁费用进行补偿。农村养殖场赔偿标准养殖场拆迁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主要是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以及;合理的拆迁费用。1、对地的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有房屋的,最低补偿建筑成本价;有果树的,按照是否属于盛果期进行补偿。3、停产停业的补偿:依照自己前三年的年均收入衡量自己的停产停业损失,最终按照“停产停业期限”与“停产停业年均收入”的乘积来判断等等。
一般来说,合理的商铺和住宅拆迁补偿应该包括以下方面:经济补偿:包括对被拆迁商铺或住宅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给予经济补偿。这通常是按照土地和房屋的实际价值来确定的。安置补助:对于被拆迁的住户,政府可能会提供安置补助,用于购买或租赁新的住房,或者安置在新的社区。过渡期安置:对于商铺和住宅的拆迁,政府也应该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可以协助被拆迁方寻找新的商铺或住所。补偿协商: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和被拆迁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补偿方案,以满足双方的合理诉求。
,拆迁其实是一种市场行为,具体的补偿标准不是由国家或开发商单面制定的,而是应该充分考虑到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建筑、用途等因素,充分考虑土地本身的价值及预期收益,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价格来评估,最后的拆迁补偿金额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的。
很多来所里咨询律师的被征地拆迁的朋友们,虽然每个人遇到的问题都不一样,每家每户的情况也不一样,但是遇到最多的问题是,“和征收方谈判不知道怎么谈,明明自己有理可就是讲不清,自己说出的话是老百姓最接地气的语言,征收方以此敷衍,还嘲笑说不懂法律。
工厂拆迁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对员工补贴,按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