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涉黑涉恶九类案件主要包括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9类犯罪。
轻微涉黑涉恶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1)在黑社会组织的作用、地位不同,量刑标准也不同。(2)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属于行为犯,凡是有组织、领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的,就成立本罪,犯本罪同时又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而恶势力一般是相比较略微轻微的团伙犯罪。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