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人成立的条件是指法人成立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法人成立的条件是:依法成立,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法成立:包括符合法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实质要件是指法人设立的目的、宗旨、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等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要件要求法人符合法定的程序。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法人成立的条件就是指法人得以成立的要件,它包括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个方面。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包括符合法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实质要件是指法人设立的目的、宗旨、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等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要件要求法人符合法定的程序。(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法人的种类、规模不同,其所需的财产和经费的要求也不同。(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是法人成为特定化组织的标志,组织机构是法人意志形成和实现的基础,场所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地点。这些都是法人必须具备的。(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上条件是法人成立的一般的或基本的条件,对于不同类型的法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其具体条件。
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是依法成立的。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成立法人组织,成立程序和成立后组织都要具有合法性。二、法人有独立的财产。三、法人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法人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