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原则上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起诉。 所以,女方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到男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也就是即女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比如,男方不在国内,男方下落不明或失踪,男。
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起诉离婚时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
离婚诉讼在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起诉离婚应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2、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法院的管辖是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起诉离婚应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2、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你需要到你配偶一方的的住所地法院去起诉,如果没有住所地的话,可以到他的经常居住地法院去起诉。
级别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地域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应去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离婚诉讼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何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向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