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收集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如家庭暴力伤害后拍摄的照片、x片等,医疗机构……
1、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发票等证据;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1、证人证言;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警方出警记录,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1、以合法手段调查其居住生活的场所,确定同居的地点; 2、寻找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的证言,确定有利的证言; 3、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 4、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而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是指夫妻感情不和,双方不存在以性生活为内容的共同生活,且不履行夫妻的其他义务。分居期间收集离婚的证据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当事人对其主张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可以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供关于欺诈胁迫的相关证据,胁迫的证据可以是谈话录音、报警后的出警记录、证人证言、甚至当事人的承认。
1、双方是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有过错方的,应证明过错信息,如家暴的伤情鉴定、出轨方的出轨证明;3、如果离婚双方有子女的,可以写明子女的抚养方式;4、有财产的,列明财产明细。
一、离婚诉讼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二、对于抚养权有争议的,需提交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与孩子长期生活的证据、经济收入、教育程度、证人证言等,如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