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加害行为。加害行为又称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此处所称的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有加害行为。加害行为又称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此处所称的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判断侵权责任是否成立主要是看是否满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存在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过错、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过错责任指因自身过错而侵害他人权益,应就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不论是否具有过错,均为其加害行为承担责任。公平责任,当事人均无过错,又不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确定由当事人适当分担损害后果。
无过错责任指任何人因自身的过错(故意或过失)而侵害他人权益时,应就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指根据法律明文规定,不论加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均须为其加害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责任形态有:(一)自己责任和替代责任; (二)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三)分担责任和垫付责任 。
侵权行为种类:一、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二、单独侵权与共同侵权。三、积极侵权与消极侵权。应掌握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分标准,应掌握作为侵权和不作为侵权的区分标准,应特别掌握共同侵权的情况。
判断侵权责任是否成立主要是看是否满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存在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过错、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对侵权责任的规定有以下这些: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