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房产征收的补偿有以下这些:(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公平、合理的补偿:征收土地时,应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他们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及时足额的补偿费用:征收土地时,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改善居住条件:征收土地后,农民的居住条件必须好于拆迁之前,并提供多种安置方式供农民选择,如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以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应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以保障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和围墙,如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还需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一、发布征地通告;二、征询村民意见;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四、拟定“一书四方案”并报批;五、发布征地公告;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八、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十、支付补偿安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