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三、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
《商标法》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出现侵害商标权的情况,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侵害商标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这些类型: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等。
常见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这些: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等。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等。
1..向侵权人发送律师函,与侵权人协商,协商一致的,达成和解; 2.向侵权人所在地工商局举报投诉,由工商局进行查处; 3.向侵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1、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调查取证,专业的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更为方便、有效,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2、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向侵权所在地工商举报后,上述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