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适用范围

取保候审适用范围

2021.10.17 刑事辩护 111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取保候审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赵善博律师 2019.08.05 1136人看过
  •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有什么

    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有明确的规定,除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及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外,在实务中通常需同时满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解除羁押不会具有社会危害性;缴纳保证金;才可能办理取保候审。此外,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路光亮律师 2022.05.06 247人看过
  • 取保候审适用的范围

    对于不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不是暴力犯罪,凶杀案件,可以考虑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特点,考虑未成年人的现实处境,如正在上学等情况,可以积极考虑采取取保候审。

    赵善博律师 2019.08.02 1353人看过
  • 取保候审适用的范围包括什么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

    庞东升律师 2022.05.17 0人看过
  • 取保候审适用对象

    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赵善博律师 2019.08.02 1323人看过
  • 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赵善博律师 2019.08.06 1225人看过
  • 取保候审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赵善博律师 2019.08.12 1335人看过
  • 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赵善博律师 2019.08.05 1251人看过
  • 拘役的适用范围

    拘役的适用范围: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2019.08.06 48人看过

赵善博

河北圣佑律师事务所

赵善博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3329

    精选解答
  • 27636181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及申请方式
    华律网小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和申请方式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和申请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不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拘役的关押期限在六个月以下。可能独立适用罚金、剥夺政治权
  • 协议管辖适用范围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里面有协议管辖这一概念,它不同于指定管辖和专属管辖。但也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管辖。那么协议管辖权的适用范围有什么内容?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协议管辖适用范围”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一、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一)
  • 定金合同的适用范围
    定金这种对债的履行担保方式是否采用,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行约定的。定金合同适用于哪些种类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及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对定金所作专门规定,《合
  • 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