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又
离婚,
财产分割有妙招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这是一起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男方与女方于2016年
登记结婚,2020年
协议离婚,同年年底又复婚。复婚后感情未改善,男方再次
起诉离婚。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财产分割上,男方要求女方返还个人财产41.5万元,并将一笔41.5万元卖房款作为
夫妻共同债务分割;女方同意离婚,要求分割男方名下洗车店、银行存款,主张一辆马自达轿车归其所有,还以男方存在过错为由要求5万元
精神损害赔偿。
王宣凯律师的维权策略
王宣凯律师作为女方代理律师,提出了关键抗辩意见。他指出,双方在2020年第一次离婚时签订的
离婚协议书及复婚前签订的
婚前财产赠与协议合法有效。根据协议约定,女方名下财产无论何时获得均属个人财产,男方主张的41.5万元卖房款在第一次婚姻存续期间已支付给女方,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同时,王律师积极为女方诉求举证,主张分割男方名下银行存款,并要求确认马自达轿车归女方所有。
判决结果与维权技巧
法院采纳了王宣凯律师的核心观点,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由男方
抚养,女方每月支付
抚养费1200元并享有
探视权。在财产分割方面,驳回男方要求返还41.5万元个人财产及分割41.5万元“共同债务”的诉求,判决男方名下马自达轿车归女方所有,男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女方分得男方名下银行卡余额5210元。
普通人可借鉴的维权技巧:一是重视
婚前协议和离婚协议的签订,明确财产归属;二是在诉讼中,充分利用合法有效的协议作为证据,维护自身权益;三是积极举证,为自己的诉求提供有力支持。
识破“亲情局中局”,捍卫合法权益
案件背景与危机
王宣凯律师的当事人(儿媳)与丈夫因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此时公公突然起诉儿媳,要求返还132万元购房款,理由是“
不当得利”。如果处理不当,当事人不仅在离婚
官司中可能分不到财产,还会背负巨额债务。
王宣凯律师的五维反击策略
1.时间红线:诉讼时效已过:王律师抓住时间差,指出原告早在2018年就知道钱款去向,却直到2023年才起诉,且无法提供在此期间催讨的有效证据,动摇了原告胜诉基础。
2.定性反击:是“赠与”而非“不当得利”:王律师指出这笔钱发生在家庭内部,原告在款项到账后多年未提出异议,甚至在第一次离婚协议起草时也未提及,结合公序良俗,更符合“赠与”性质,赠与交付后不能随意反悔。
3.资金穿透:钱去哪儿了:王律师通过梳理银行流水,还原资金全貌,证明原告不仅没有受损,反而通过这种手段变相拿回了远超其出资的利益。
4.权益主张:婚内共同还贷补偿:王律师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主张当事人应分得共同还贷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以守为攻。
案件结果与维权启示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宣凯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原告所述事实不清,且存在恶意串通嫌疑,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普通人可借鉴的维权技巧:一是关注诉讼时效,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款项性质进行准确分析,结合公序良俗等因素进行抗辩;三是通过梳理资金流向,还原事实真相;四是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