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小编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有到期债务无力清偿或者企业出现明显资不抵债情形时,企业就会面临破产,债权人或者企业可能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
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在破产宣告下,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对于具有担保物亦或是优先受偿权者,其有权先行获得清偿;同时债权人可依法申报债权,需书面陈述债权额及有无担保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企业破产是很常见的情况,但是我们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其中关于破产债权人委员会主席如何产生的就需要大家弄清楚,这对于企业破产清算有很关键的作用。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破产申请受理对债权人的效力有哪些?很多人对此知之不多或者不知。但这又与之相关,今天,华律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破产申请受理对债权人的效力有哪些破产申请受理对债权人的效力有:1、所有债权视为到期。2、在一般的民事执行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