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律网小编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 2.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

清算组与破产管理人的区别?清算组与破产管理人有明显区别。清算组在公司自行或强制清算时成立,成员多为内部人员,负责清理财产等基础工作;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专业处理破产事务,二者在组成、职责等方面不同,各有重要作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清算组和破产管理人的区别?清算组与破产管理人有明显区别。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等组成,依法律法规和章程工作,侧重内部清算。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专业机构或人员担任,职责重要,侧重推进程序与平衡利益。二者在组成、职责、重点上不同,各有作用 。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在当今竞争越发激烈的市场,很多公司、企业都因为种种原因而面临破产。破产程序会对公司债务、债权做出梳理,从而对相关债权人完成清偿。这样的程序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具有一定资格的人来完成。例如,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成员。那么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是怎样的?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破产清算组在特定情形下可作为管理人,但并非所有时候都是。依据企业破产法,管理人可由清算组或社会中介机构担任。若法院指定清算组负责事务,其就是管理人;指定中介机构时则不是,要依法院指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