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以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因此,对于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最大幅度能减原判刑期的一半。
满足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符合一定条件就不用坐牢了。 根据法律规定,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
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一)判2年的,一般是在监狱执行2的有期徒刑。(二)判2年,最多可以减刑到1年;因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1/2。减刑的条件:①对象条件。②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③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④限度条件。
(一)。一般是在监狱执行2年11个月的有期徒刑。(二)判2年11个月的,最多可以减刑到1年6个月。1、因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1/2;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未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不能少于15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行为人犯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如果其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则可以减刑,如果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应当减刑。犯罪分子判处三年的,其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罚期限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最多能够减刑一年半。
刑事案件已经判刑的,不能取保候审,在判决前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等。
判刑三年以下(包括三年)根据监狱法的规定是可以减刑的,只是减刑幅度不会太大。一是刑法规定减刑的幅度要求不能超过刑期的一半。二是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是按百分考核的,以一年为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