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流产假是带薪的。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可以。国家对“三期”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往往更重视女职工在“三期”中应享有的权利,而忽视“三期”女职工还应享有休带薪年休假等权利。女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与年休假假期可以同时享受。
女职工带薪休产假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职工休带薪产假规定:陪产假,全国各地的法律规定并不统一,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
带薪。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等。
婚假、产假、丧假是带薪的。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80天奖励假+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胎顺产者,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产假40天。
女职工产假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劳动法》规定: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