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劳动者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有休假期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具体为: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本年的疾病救济费,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40%发;满10年不满20年,按45%发;满20年及以上,按50%发。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改发生育津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等。
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民享受相同待遇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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