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 > 能引起合同变更的事由有什么?

能引起合同变更的事由有什么?

2024.06.17 合同纠纷 148人浏览举报
解析
以下情形可以导致合同变更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至于不可抗力造成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则应当解除合同,而不是变更合同。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这里所说的违约,是指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以变更:(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4)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5)一方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5、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
这里所说的当事人自愿,是指在上述四种原因之外,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双方由于其他原因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变更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报告编号:NO.202406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婧婧

上海市汇业(昆明)律师事务所

陈婧婧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4502

    精选解答
  • 1533644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能引起合同变更的事由有什么
    看看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可能要对合同进行修改.还记得我之前说过吗.有时候自己心里真实想的和实际做出来的事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执行就显得很不公平了,所以这时候也需要对合同进行调整。
  • 引起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我们知道,在我们生活中,我们处理很多事情都需要签约合同,但是合同有成立生效,当然也有终止的时候。但由于此时合同已经成立,所以不能随意就终止,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那么引起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哪些原因会引起合同变更
    咱们平时遇到最多的合同变更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由于特殊情况,比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避免的因素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通过改变合同的部分内容来应对这种状况。
  • 可变更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合同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因为合同会发生一系列纠纷可以给大家带来经验,引起大家的兴趣,可变更合同的事由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金融租赁公司变更、解散事由
    金融租赁公司是我国非银行的一类民间金融机构,金融类的公司设立时要经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而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变更时也要由银监会批准,那么金融租赁公司变更、解散事由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金融租赁公司变更事由金
  • 离婚后没有法定事由能起诉变更抚养权吗
    1、如果想变更抚养权,一定要先想办法将孩子带到自己身边,或要自己父母帮忙带,这有利于获得孩子抚养权,一定不能让对方再把孩子带走。同时也要和孩子保持良好的关系,小孩的个人意愿很重要。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 没有委托到合适的诉讼代理人属于成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吗
    你好,不属于合理的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麻烦点赞给予好评,谢谢您的支持~
  • 合作方人员变更引起项目延期,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造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违法组却事由与责任组却事由有什么差别呀
    请找我金牌律师第一评价后帮助你
  • 出证事由怎么写
    您好,对于您向我询问的这个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37条关于辩护人的会见权与通信权,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向侦查机关核实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辩,争取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犯罪嫌疑人重获自由;还可以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让犯罪嫌疑人重获自由;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若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问题,不妨向我继续咨询,我会尽力帮你解答哦,并详细分析帮你解决法律问题。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