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哪些行为应以受贿罪论处

哪些行为应以受贿罪论处

2022.11.25 刑事辩护 121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什么叫做受贿罪,哪些行为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周亚辉律师 2022.05.26 230人看过
  • 哪些行为构成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0.08.11 2479人看过
  • 哪些行为会构成受贿罪

    受贿行为方式大致有五种情形:1、索贿。即主动受贿,是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人利用他人有求于自己的职务行为之际提出要求、索要甚至勒索财物;2、收受贿赂;3、商业贿赂;4、斡旋受贿又称居间受贿、间接受贿;5、事后受贿。

    王文德律师团队律师 2022.07.26 695人看过
  •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2018.11.12 1421人看过
  • 哪些行为以走私罪论处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且予以处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等。

    孙有为律师 2020.09.29 234人看过
  • 单位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高太领律师 2020.10.19 926人看过
  •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刘辉律师 2020.08.05 1203人看过
  • 收回扣的行为是受贿罪吗

    常凯律师 2022.04.13 0人看过
  • 单位受贿罪的行为方式具体有哪些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

    赏彩霞律师 2020.11.05 906人看过

宋飞律师团队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宋飞团队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106

    精选解答
  • 142596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事后受贿应以受贿罪论处吗
    事后受贿一般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与请托人事前并无约定,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后,离职之前,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那么事后受贿应以受贿罪论处么?接下来要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 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关于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的问题,一起和华律网小编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如果有以下几种行为之一的,就会构成刑法上的危险驾驶罪:第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第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还坚持开车,就会涉及危险驾驶罪。第三,从事校车...
  • 对假乞丐是否应以诈骗罪论处
    经常我们会在街上看到一些乞丐,每天都在乞讨,转眼在人少的地方就开始挥霍自己乞讨来的钱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对假乞丐是否应以诈骗罪论处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 哪些行为可以按走私论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可以按走私论处的行为包括: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等。
  • 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的行为
    华律网小编1、第238条第2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第247条规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