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合同无效的条件:(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等合法手续。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集体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3、受第三人欺诈订立的合同;4、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5、显示公平的合同。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 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根据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
购买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一旦出现纠纷,不仅无法顺利获得房产证,连已经缴纳的房款都很难追回,不过特定情况下的查封房产是可以购买的。
农村房屋确权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一、权利主体合格,申请确权的人必须是村集体的成员,并且是该房屋的所有人;二、有合格的身份证明,首先要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其次户口必须在本村;三、房屋权属来源合格;四、经过公告,其他人没有异议。
农村房屋登记条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
农村房屋登记条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