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小编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
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相关情形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关于哪些情形下可以被监视居住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华律网小编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措施。其中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收押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能不能给洗清嫌疑、恢复自由,要看公安机关的调查、证据方面是否对他们有利。要是经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证据确凿,为了避免他们逃跑而会逮捕。那么,监视居住转逮捕的情形有哪些?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监视居住转逮捕的情形
关于监视居住有碍侦查的情形包括什么?的问题,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监视居住有碍侦查的情形包括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三)可能导致同案犯逃避侦查的;(四)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面临人身危险的;(五)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