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哪些情况不可以办离婚

哪些情况不可以办离婚

2023.06.21 婚姻家庭 273人浏览举报
解析
这些情况下不能办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未征得军人同意的,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咨询律师的需求,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报告编号:NO.2023062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6205

    精选解答
  • 30694285

    阅读量
咨询律师
  • 哪些情况不履行离婚协议
    哪些情况不履行离婚协议?导致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有:一方欺诈胁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内容违法、双方对履行有争议无法协商、一方经济状况重大变化无法履约。出现这些情况应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 不判离婚的几种情况
    司法实践中常见不判离婚的情况有: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如因琐事矛盾且有感情基础;女方特殊时期男方提离婚(特殊情况除外);现役军人无重大过错且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对方坚决不同意且无法定离婚情形。
  • 哪些情况可以不履行离婚协议
    一般存在几种可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协议有欺诈、胁迫情形;内容违法或损害他人权益;订立后有新情况新理由。但主张不履行方通常要通过法定程序向法院诉讼,由法院审查判定,不能擅自决定。
  • 哪些情况法院不判离婚
    司法实践中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夫妻感情未破裂、起诉理由不充分、女方特殊时期(怀孕等6个月内)、未完成法定离婚程序等,这些因素会影响法院的离婚判决。
  • 什么情况不批准离婚
    司法实践中有多种不批准离婚的情况:夫妻感情未破裂,一方不同意且有感情基础证据;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又无其他证明感情破裂证据;女方在特殊保护期内,无特殊必要情况,法院不批准男方离婚申请。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