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股东。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是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等。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成员如何产生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清算组的成员一般应在董事中选任。董事不能或不适合担任时,可以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
1、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2、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3、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公司清算组成员包括股东或者董事。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等。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以下这些: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组的资格要求不同,所以组成有所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组的资格要求不同,所以条件有所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