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构成为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关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构成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由如下要件构成的:1、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要件为司法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由过失构成;3、客体要件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4、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关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如何构成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怎么判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处罚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处罚:1、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损失特别重大的,则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一种严重的失职犯罪行为,对司法机关的声誉和受害人的利益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需要法律对其予以规定处罚,关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处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