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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2021.10.17 刑事辩护 98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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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019.09.05 1533人看过
  •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刘辉律师 2019.07.26 966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秦江华律师 2019.08.01 1064人看过
  •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1、主体要件,主体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4、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宇豪律师 2023.02.13 131人看过
  •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张保明律师 2019.07.28 953人看过
  • 哪些条件会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姜一凡律师 2019.09.04 973人看过
  •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刘辉律师 2019.07.30 919人看过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构成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刘辉律师 2019.07.30 974人看过
  •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赵善博律师 2019.09.03 993人看过

刘辉

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刘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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